2005年3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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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用旅行箱装人质
两绑架学生歹徒领刑各十年
张阿久 杨勇

  本报讯 为弄几个钱花花,就精心准备作案工作,对一在家的11岁小学生实施暴力绑架,企图勒索40万元钱的两名被告人黄修根、黄全桥,昨天上午被象山县法院以犯绑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去年下半年,黄修根、黄全桥就预谋到象山县城丹城镇绑架小孩勒索钱财。同年12月3日下午3时许,两人到一冯姓人的家附近踩点,在掌握了初步情况后,上街买来了胶带纸、旅行箱、手机卡。晚上7时许,两人敲门进入冯家,见冯家儿子独自在家,二被告人迅速蒙住小孩的眼睛、嘴巴,拉进卫生间,用胶带纸蒙住眼睛、嘴巴,捆住手、脚,装进40cm×50cm×30cm大的旅行箱中,然后租车载至黄修根家。当晚9时,他们从小孩嘴里问到其父亲的手机号码后,黄全桥用新买的手机卡打电话给小孩父亲索要人民币40万元,并警告不准报警,否则杀死小孩。次日凌晨又打电话问钞票准备好了没有。4日下午3时,象山警方抓获被告人黄修根、黄全桥,同时解救了小孩。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修根、黄全桥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张阿久 杨勇)